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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内蒙古新闻网  10-08-17 18:1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强调

  着力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

  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组长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发展改革委关于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进展情况和下一阶段工作重点的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与《关于加快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现代农业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面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东北三省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外商投资跃居全国前列。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国务院及时制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充实了振兴战略内涵,完善振兴政策措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继续保持了良好态势,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取得显著成效,为全国经济平稳发展做出了贡献。目前,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正处于关键时期,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振兴工作实践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抓紧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实现新的跨越,加快形成具有独特优势和竞争力的新的增长极。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完成好“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继续推动装备制造、原材料、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优势产业升级,支持高端制造业、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生物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金融、物流、旅游、文化等服务业产业。

  二是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政策,出台“债转股”资产处置试点办法。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推进林区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实现地方行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和企业经营分开。加强同东北亚国家的合作,编制沿边开放规划。

  三是进一步发挥东北农业优势。加快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创新农业经营机制,完善农业市场流通体系,促进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积极推进农垦系统改革。健全东北粮食主产区补偿制度。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道路、农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

  四是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开展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评估,研究后续支持政策。组织实施好资源型城市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开展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研究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例。启动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五是促进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调减森林采伐量,加快林区产业转型升级。将大小兴安岭符合条件地区纳入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生态功能区中森林覆盖率高于70%的旗县参照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中央投资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大小兴安岭林区经济转型。

  六是改善支撑保障条件。编制东北地区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完善和优化铁路路网,推进省际高速公路建设,加快发展支线机场。推进清洁能源建设和重点水利设施建设。着力保护好黑土地、湿地、林区和草原区。加强污染治理,以流域管理为核心,保护水资源和水环境。

  七是加强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建设。继续搞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发展教育文化事业,推进医药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险体制改革。扩大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继续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支持东北具备条件的城市新上热电联产项目,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解决好低保户冬季取暖问题。做好灾后重建工作,确保百姓在入冬之前有房可住。

  八是统筹推进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工作。开展东北地区“十二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国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专项规划》。结合新形势和新情况,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责任编辑 赵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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