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包头新闻 正文
国家第六次人口普查督查组来内蒙古包头市督查
内蒙古新闻网  10-08-18 10:1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包头日报  
 

  8月12日下午,国家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督查组在我市听取自治区及包头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情况汇报。

  国家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督查组组长、国家统计局纪检组长罗兰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任亚平主持会议。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胡敏谦在会上汇报了自治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准备工作进展情况。按照国家第六次人口普查方案,从去年下半年开始,自治区扎实有序地推进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已经全部落实到位。经初步统计,截至5月底,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已经落实普查经费7800多万元。从5月中旬起,自治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正式启动了对全区12个盟市人口普查准备工作的全面督查工作。截至7月底,对12个盟市的督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市委常委、副市长程刚在会上简要介绍了我市的基本概况、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汇报了包头市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情况。

  罗兰对自治区和我市第六次人口普查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给予肯定。他指出,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梳理前一阶段的工作,逐项分析查找问题、差距和不足,做好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和培训工作,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要准确完整收集并整理好人口信息资料。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针对普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科学合理的预案,为全面做好国家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在包期间,国家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督导组一行还到青山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实地督导。(记者陈继胜)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