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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要对8月—4岁儿童进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内蒙古新闻网  10-08-21 09:36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为加速我国消除麻疹进程,卫生部决定于2010年9月11——20日在全国范围开展适龄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的麻疹发病情况,自治区卫生厅决定在全区8月龄——4岁儿童进行一次全面、彻底、高质量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

  据介绍,此次强化免疫实施的目标人群是:全区12个盟市的101个旗县(市区)所辖的所有苏木(乡镇、办事处)及嘎查(村、居委会),所有8月龄——4周岁儿童(包括流动儿童),即200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证的儿童(有麻疹患病史除外)均接种1剂次(0.5ml)麻疹疫苗。本次活动儿童的接种实行属地化管理,摸底登记与接种记录表由儿童居住所在地接种点保存汇总。

  实施时间为:2010年9月11——20日。

  麻疹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呼吸道疾病,内蒙古麻疹控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到20世纪90年代,麻疹发病率、死亡率与1978年前相比降低了95%以上,2009年内蒙古开展了8月龄——14岁适龄儿童麻疹强化免疫活动,但是,由于全区各地免疫规划工作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等特殊人群接种管理工作难度较大等原因,部分地区尚未将各项策略措施落到实处,截止今年7月27日,全区麻疹报告发病数为662例,发病率为27.4/100万,全区麻疹发病率距麻疹消除目标即2012年发病率实现百万分之一的消除目标尚有较大差距。

  为此,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要求,实施强化免疫时,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向儿童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逐级下发疫苗和注射器,做好培训和技术指导,接种单位严禁利用本次强化免疫接种麻风二联或麻风腮三联等收费疫苗,为保证安全接种,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必须要以接种点为单位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毁型、焚烧、深埋)。(文/段丽萍任婕瑞)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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