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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城下月规范广告牌匾蒙汉文
内蒙古新闻网  10-08-25 16:2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昨日记者从包头市民委了解到,从9月开始到今年年底,包头市民委将联合包头市工商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商业牌匾、企业名称字号蒙汉文并用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包头市目前约有7万蒙古族人口。包头市于2002年颁布《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条例》,并经修订后于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规范化、标准化程度明显提高,党政机关、大型国企、事业单位并用率、准确率及规范率达到95%。但是户外广告、商业牌匾、企业名称字号规范率却不足40%。

  本次专项整顿将针对户外广告、牌匾标识和企业名称字号是否正确使用蒙汉两种文字、排列挂放两种文字位置是否正确等内容进行整治。

  此次行动后,各类广告的主体字及电子显示屏要规范使用蒙汉两种文字;所有社会市面蒙汉文字体要达到1:1的比例,按照翻译统一、制作统一、材质统一、大小统一的要求制作;蒙汉文并用率、翻译准确率、规范率要达到100%;蒙汉文制作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从业资质认证率达到100%。(记者 杨晓红)

[责任编辑 阿丫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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