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聚焦削减死刑罪名
内蒙古新闻网  10-08-26 11:54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中国新闻网  
 

  是保留死刑罪名作为“达摩克利斯之剑”还是削减死刑罪名突显生命权利?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5日分组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时表示,减少死刑罪名符合世界潮流,但更重要的是在司法实践中要严格掌握适用标准,减少死刑。

  我国现行刑法中共规定了444个罪名,其中可判处死刑的罪名有68个。此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提出削减13个死刑罪名。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严以新表示,修改刑法减少死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我完全赞同减少死刑罪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牟新生指出,当今世界的潮流是主张废除或者减少死刑。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正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犯罪活动还比较多,有的犯罪还十分严重,“现在完全废除死刑不现实,但减少死刑罪名是完全可能的。”

  部分赞成削减13个死刑罪名的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这些死刑罪名基本上都是非暴力犯罪、经济犯罪,很多在司法实践中也没有适用,因此取消对社会稳定和治安影响不会太大。

  但同时也有一些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对其中的有些死刑罪名是否取消要慎重考虑。

  “减少死刑罪名是这次修改刑法的亮点,全社会关注。越是这样越要考虑得慎重和全面一些,要科学立法。”石泰峰委员指出,比如金融类诈骗罪,鉴于我国目前金融监管制度还不完善,而这方面的犯罪社会影响面又很大,甚至会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很可能会严重地影响社会稳定,所以这类罪不要急于取消死刑。

  “有些死刑可能是备而不用、备而少用。”石泰峰委员特别指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规定有死刑的要严格控制。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取消对非暴力性犯罪的死刑,是一个值得肯定的趋势。“但在废除死刑的范围上应该慎重,因为非暴力性的犯罪不一定就不威胁人的生命,在现实情况下,很多非暴力事件也完全可能直接造成危害人的生命的结果。”

  陈忠林同时强调,减少死刑罪名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严格把握死刑适用的标准,慎用、少用死刑。“通过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到最终完全停止死刑的实际适用,这应该是一个世界性的发展趋势,也是我国最终希望达到的目的。”

  我国周边有些国家和地区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来严格控制死刑的。如日本,刑法条文中的死刑条文也不少,但是日本可能几年也不判或者不实际执行一个人的死刑。台湾地区也通过这种方式在短短几年内,将判处死刑的数量从数百人降到了几个人,一下子减少了99%以上。

  我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陈忠林认为,只有对威胁人的生命适用死刑才是合理的,因为生命是最高的价值。司法实践中对这一规定应正确理解和掌握。(记者周婷玉、崔清新、邹声文)

[责任编辑 海燕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