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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化解矛盾
内蒙古新闻网  10-08-31 11:1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兴安盟频道  
 

  推行一项政策,制定一项措施,在一些地方往往是领导部门说了算。但在突泉县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仅有党政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意不行,还得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了民意这一关才能实施。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律不能擅自组织实施,这是突泉县为破解社会稳定难题又开辟了一条新途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和保障,近年来突泉县在信访工作中相继打出了“领导接访、干部下访、矛盾化解”一套组合拳,领导定期公开接访,畅通信访渠道,仅2010年该县党政一把手累计接待群众来访136批、1324人(次),分管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120批879人次;其他领导接待72批243人次,解决信访突出问题310余件;干部怀着感情下访,目前县乡两级累计共有60余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下访,共约访群众800多人次,接待案件350余件,结案300余件;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2009年以来,全县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56件、1535人(次)。化解了信访的高压态势,维护了社会稳定,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据了解,在信访问形势良好的情况下,为了从源头上避免不当决策的产生和社会矛盾的激化,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从法律机制上化解矛盾,突泉县努力完善维稳的体制机制,建立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在重大决策出台和重大项目实施前,均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范围涉及到县属国有企业破产或重组、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城镇发展和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事业、农村土地、林地、草场经营权转让、校园校内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隐患、教师待遇、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食品、药品等各方面。(冯小宇)

[责任编辑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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