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社会与法 正文
中年女坠“网恋”陷阱 被骗财骗色
内蒙古新闻网  10-09-03 16:5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兰州晚报  
 

  网络在给人们的工作、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日前,城关区检察院就审查办理了一起因网络交友不慎引发的恶性案件:一名中年女子在与男网友“幽会”时,被洗劫一空并被强奸。

  中年女子坠入“网恋”陷阱

  我省庆城县农民毕某,现年20岁,在兰打工。2010年1月,毕某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受害人王晓雯。在毕某巧舌如簧的强大攻势下,已经40岁的王晓雯堕入情网,与其在网上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人在网上相识不到一个月,毕某便声称非常想念王晓雯,要与她见面,以便进一步交往。对毕某已完全没有戒备的王晓雯欣然同意。

  宾馆幽会网友翻脸实施犯罪

  2010年2月7日18时许,毕某与同伙王某预谋后,在城关区白银路某招待所内开了房间,并藏好了作案工具。随后,毕某外出与王晓雯见面后将其带回招待所房间内,寒暄片刻后,毕某与王某突然凶相毕露,对王晓雯语言恐吓,要其交出所带钱财、手机、首饰等贵重物品,称如不按照他们说的做,就对她注射毒品。两人随即手持电警棍、注射器对其进行威胁。

  看着眼前不时晃动的内有黄色不明液体的注射器和嗞嗞作响的电警棍,王晓雯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交出了携带的600元现金及价值680元手机一部以及三张银行卡,二人逼问出银行卡密码后,由王某前往各银行网点提取现金6500元。

  在同伙王某离开房间取款期间,毕某又强行与王晓雯发生性行为,并用手机拍摄了强奸受害人全过程后逃离现场。事后,毕某又以在网上公布视频为由给王晓雯发短信,向其敲诈5000元。

  一审判决两名嫌犯被依法严惩

  受害人报警后,二人很快被警方抓获。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被告人毕某、王某采用暴力威胁抢劫他人钱财,且数额巨大,毕某以暴力威胁,与他人强行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分别以涉嫌抢劫罪、强奸罪将两名被告人诉至法院。

  日前,此案经城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毕某有期徒刑6年,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数罪并罚,决定对毕某执行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3000元。最终,两名被告人均受到了法律的的严惩。

[责任编辑 魏佩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