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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海市8·28火灾爆炸事故系过失引发
内蒙古新闻网  10-09-07 10:40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中国广播网  
 

  8月28号上午发生在内蒙古乌海市的乌海兰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火灾爆炸事故现已查明事故原因。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送交乌海市行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8月28号事故发生后,乌海市乌达区消防大队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会同乌海市消防支队人员通过依法传唤兰亚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的负责人、安全员、值班员、操作员、班组长等有关责任人,经过初步调查,此起火灾爆炸事故是由于生产车间操作工过失和失误,导致蒸馏釜超温运行,进而导致蒸馏釜超压爆炸,同时引发火灾。

  经过相关人员供述、现场照片以及火灾现场勘察记录,认定火灾原因属于过失引起火灾。相关责任人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对高某等5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8月28号上午11时17分,位于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的乌海市兰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MNO生产车间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4人受伤。爆炸造成周边厂房、办公楼、宿舍玻璃爆裂、门窗损坏。根据现场侦查此次火灾的着火物为兰亚化工厂的两个反应釜内的乙酸乙酯,及部分保温材料和一些聚苯板。由于现场消防指挥员指挥得当,整个灭火过程科学有效,消防中队于12时15分撤离现场。(记者陈青平乌海台记者秦钰)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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