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海南区教育部门获悉,海南区从今年起开始为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目前,已为135名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80多万元。
今年8月1日起,海南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始正式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截至目前,已为海南区135名应往届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80多万元。
生源地助学贷款全称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是指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旗(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当地旗县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助学贷款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生活费。每年贷款金额上限为6000元,下限为1000元,期限为11年,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学生毕业当年于9月1日后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海南区学生资助中心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应贷尽贷”的原则,对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帮助135名大学生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并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签订了借款合同。学生到校报名时,只需携带海南区资助中心出示的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合同以及录取通知书即可。 (晔平 吕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