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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电业局处理两起电力设施外力破坏案件
内蒙古新闻网  10-09-13 10:46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兴安电业局  
 

  供电设施受外力破坏造成停电案件时有发生,给社会生产造成损失,给人们生活带来不便。9月以来,兴安电业局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处理了两起电力设施外力破坏案件。

  9月8日16时55分,兴安电业局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接到乌兰浩特农电局报案,该局辖区乌兰哈达镇乌兰浩特啤酒厂新址院内10kV线路被啤酒厂施工作业的勾机刮断,造成奈伦线全线停电。经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现场勘察,事故属于勾机超高违章作业造成,依据《电力法》及《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核算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由造事方赔偿给乌兰浩特农电局。

  9月1日12时30分,在乌兰浩特市新桥街民族解放纪念馆路南,某供热管道施工过程中,勾机将10kV宾河线电缆铲断,兴安电业局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接到乌兰浩特供电分局报案后,马上赶到现场进行勘察,由于肇事车辆已经逃逸,电力设施保护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采取现场调查、走访附近群众等方式锁定了造事车辆,找到了肇事车辆及其车主。肇事方已同意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此案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以上两起案件均是由勾机违章作业造成的,供电部门提醒各施工车辆,施工时要注意观察供电线路和地下电缆,安全文明施工。(鲁英)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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