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时政新闻 正文
月底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免予行政处罚
内蒙古新闻网  10-09-14 09:3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晨报  
 

  举报电话12315、12365、0471-6920695

  记者昨日了解到,为彻底清除问题乳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决定在全区开展清缴问题乳粉工作。

  所有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销售、藏匿2008年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未经检验的含三聚氰胺的乳粉。

  任何持有上述问题乳粉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上缴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质监部门。凡在9月30日前主动上缴的,可免予行政处罚;逾期不上缴的,将依法给予严厉处罚。

  广大人民群众和所有生产经营者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质监部门投诉举报藏匿、销售、使用上述问题乳粉的行为,对举报经查实的将依法对举报人予以表彰奖励。自治区工商局举报电话:12315,自治区质监局举报电话:12365,自治区卫生厅举报电话:0471-6920695。(记者 刘欣荣 甄海霞 通讯员 王敏)

[责任编辑 阿丫罕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