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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财政系统学习廉政准则
内蒙古新闻网  10-09-16 09:3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9月15日,自治区财政系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专题讲座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讲座中,主讲人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建华结合多年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通过大量典型的反腐案例,从不同角度对《廉政准则》进行了深入解读,并结合长期的工作经验,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六个不可”,即信念不可动摇,权力不可滥用、监督不可拒绝、亲属不可纵容、交友不可随意、心理不可失衡。同时强调,财政部门的党员干部要切实加强自我约束能力,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规律性,要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一定有能力解决腐败问题,要对反腐败斗争的前途充满信心。

  自治区纪检委、财政厅、各盟市财政局等部门干部职工听取了讲座。(记者王连英)

[责任编辑 魏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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