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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说明书字太小老人需拿放大镜看
内蒙古新闻网  10-09-16 11:2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市民用药店准备的放大镜阅读说明书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一些药品说明书上的字体太小,老年人根本看不清,有的时候需要戴着老花镜,再拿着放大镜来阅读。

  记者调查得知,老年人看不清药品说明书的现象很普遍,许多药店配备了老花镜和放大镜。但字体多大才是符合标准的,目前,相关部门对此并没有具体的规定。

  说明书“说而不明”

  家住新城区丽苑小区的张女士说:“倍地乐克、丹参片、曲克芦丁胶囊是我常吃的3种药,每次买回新药,我都要戴上老花镜才能看清说明书。”

  记者询问了几位老年人,他们都表示,药品说明书字体太小。还有老人表示,因为看不清,基本不怎么看说明书,买药时就问清楚怎么吃,对于禁忌症、注意事项等一概不知。

  药店配备放大镜、老花镜

  昨日,在海拉尔大街的九合永龄堂药店,记者看到一位前来买药的市民用药店配备的放大镜阅读药品说明书。

  该店店长陈兰英告诉记者,药品说明书字比较小的问题,来买药的消费者也曾经跟药店反映过。为此,九合永龄堂丽苑店的各个柜组都配备了放大镜和老花镜。

  陈兰英说:“药品说明书字体较小,尤其是一些小瓶装的治心脑血管疾病的药物,而这些药又是老年人常用药物。”

  记者走访了位于海拉尔东街的瑞星大药房、展东路北段的青松大药房、昭乌达路的京远大药房等多家药店,这些药店均为看不清说明书的中老年人提供了放大镜和老花镜。

  采访时,一些药店工作人员也希望厂家能够把字体放大一些。

  字体大小无规定

  针对这一问题,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李来俊说:“国家于2000年发布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对说明书的制定标准有详细规定,但有关药品说明书最低标准用多大号字体,暂无规定。老年人看不清可以佩戴老花镜,也不能完全要求生产厂家根据各年龄段人群来制定不同的说明书。”

  记者从网上查阅得知,《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提供药品信息的标志及文字说明,字迹应清晰易辨,标示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粘贴不牢等现象,并不得用粘贴、剪切的方式进行修改或补充。有关字体大小尚无明确规定。(记者 蔚艳红  报道并摄影)

[责任编辑 阿丫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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