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记者从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了解到,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482件,其中由政府各部门办理的465件,占建议总数的96.5%,其余17件分别由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有关部门办理。通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人大代表提出的这482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分别答复了有关代表团和代表本人,办复率达100%。
在收到内蒙古人大交办的代表建议后,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办理工作和督办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办理工作开展不够平衡;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联系不够;一些有价值的建议没有上升到更高层次进行研究办理等。
各承办单位下一步将加大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特别是抓好建议办复后的检查验收和跟踪落实工作。要积极探索新的办理方式、方法,在拓展新的办理途径上下功夫,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提高面商率,让代表介入办理过程,增加办理工作的透明度,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承办工作质量,还要做好闭会期间书面建议的办理工作,使建议办理工作让代表满意。(内蒙古新闻网 安华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