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海市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根据初步核算,上半年,乌海市单位GDP能耗下降5.5%,距全年6.23%的降低目标差0.7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45万吨标准煤,能耗增速为10.9%。乌海市有重点耗能企业105户,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的59%,综合能源消费量为579万吨标准煤,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的89.8%,万吨能耗企业能源消费所占比重大。
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紧急措施的通知》精神,市政府于6月2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施意见》。6月30日,乌海市召开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制定了具体措施。
挂牌督办。7月21日至23日,乌海市组成节能督查组,督查了三区上半年节能降耗工作和2009年度节能考核企业,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实行挂牌督办。
严格执行电石铁合金限产计划。根据自治区分配的限额指标,乌海市于6月12日下达了铁合金生产限额通知,要求企业按照限额指标分配方案组织生产。
严格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从6月10日起,乌海市共上报淘汰类、限制类企业12户,并于6月30日公布实施淘汰类差别电价,对2.5万千伏安以上电石和聚氯乙烯企业自建电石装置及收购电石企业进行了审核,所有铁合金企业和2.5万千伏安以下电石企业已从7月1日起执行临时差别电价。
拉网式开展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对标。乌海市对重点用能企业部分产品单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涉及炼焦、化工、冶炼、电力等行,业的18个产品,对所有未达标、超限额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或加收电价处罚;依据淘汰目录,对重点用能企业正在使用的电动机等12项高耗能机电设备进行普查和现场监察,依据监察结果确定各企业淘汰设备清单,作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监察报告。
今年,乌海市淘汰落后产能的16个项目包括焦炭36万吨、铁合金9万吨、电石16:1万吨、水泥75万吨、玻璃34万重量箱、造纸0.4万吨。按照自治区的要求,上述16个项目涉及的落后产能均已关闭停产,其中8个项目已经实施了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