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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 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内蒙古新闻网  10-09-28 11:0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胡锦涛同志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发展为主题,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这一科学论断,无疑进一步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目标及其遵循原则,为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文化建设事业特别是文化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早在2009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就专门发布了《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与此同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等多项有关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涉及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和土地处置、人员分流安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14个方面,要求全区各地加深对文化体制改革的认识、加大文化体制改革的力度和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的步伐。 

  内蒙古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而逐步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迅猛。但不容否认,促进内蒙古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必须进一步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体制成为“瓶颈”

  2004年迄今,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体制改革并成立专门领导工作机构,全面启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定全区5个直属文化事业单位和包头、赤峰、通辽、鄂尔多斯等4个城市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和试点地区,自上而下地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取得了一系列阶段性成果,形成了良好的发展态势。譬如,内蒙古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日报传媒集团、内蒙古出版集团和内蒙古电影集团等一批大型文化产业集团相继挂牌成立;大盛魁文化创意集团、鄂尔多斯文化创意产业集团等一批创意产业集团正在崛起;通辽日报社印刷厂、赤峰广播电视报、赤峰红旗剧场等改革试点,已经顺利完成转制;赤峰市、通辽市和兴安盟的文艺团体基本完成内部机制转换和人员分流,正在步入市场;而自治区包括内蒙古乌兰牧骑艺术团、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等在内的59家直属文艺演出院团,则有43家进行了内部机制改革,制定了院团演出补贴等相关政策,等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全区文化产业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2009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实现前所未有的超越,由2006年的50.17亿元激增至105.03亿元。

  然而内蒙古和全国一样,目前绝大多数国有新闻、文化、文艺演出院团还属事业体制,并未形成合格的市场主体,依然无法和市场实现有效对接,与日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特别是文艺演出院团,绝大多数剧目仍以参评获奖为主,没有进入市场,缺乏市场卖点和观众热点,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而绝大多数文化事业单位不知市场在哪儿,也不敢走向市场,并未改变“软、小、散、弱”无所适从的被动局面,依然在吃“大锅饭”,还在“等、靠、要”,自然很难打造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独家文化品牌,严重制约了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走出去”战略,与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的文化开放格局不相适应。

  不言而喻,上述三个“不相适应”几乎无一例外地说明,原有文化体制已成内蒙古文化事业尤其是草原文化产业化的典型的“瓶颈”,创新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和转换文化微观运行机制势在必行,而坚决革除其体制性障碍与机制性弊端,无疑是当前加快文化体制改革首当其冲的一件大事。

  文化体制改革需要“过五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已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因而必然要求其上层建筑随之进行深刻和彻底的变革。所以,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关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和全局的战略决策,是涉及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诸多领域和方面的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提升综合国力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胡锦涛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实现,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必须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文化体制改革既与经济体制改革深度相关,又与政治体制改革广度相连,而文化本身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文化产业的不确定性、文化产品以及文化服务难以量化的模糊性所构成的特殊性,决定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可以说,文化体制改革是继经济、教育、科技、卫生体制改革之后,进一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乃至整个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又一场异常关键的攻坚战。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具体说来至少需要过五关。

  第一关:以所有制为核心的产权改革。在我国,过去所有新闻文化系统的所有制形式无一不是既国有又国营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这种极具鲜明中国特色的组织形式,不仅打着强烈的官方色彩的烙印,而且绝大部分不是政府直属的新闻文化部门,通常被称为“准政府”。它的产权制度无疑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早已失去曾经具有的巨大优势和积极意义,在已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越来越明显地凸现为文化事业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这种体制性障碍一般表现为“人治”是其本质特征,即文化事业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者的水平、能力和道德操守是否够格。同时,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隶属关系尚未真正打破和所有制造成的产权的不明晰或虚置性,这些部门和机构所行使的责、权、利也很难合理,进而达到平衡,这必然导致文化事业特别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动力不够和活力不足。还有,其管理成本、交易成本和国际化制度成本都过于高昂,根本无法实行和实现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走出去”战略。因为,其中绝大多数还不具备进入国际文化市场的能力、参与国际文化市场激烈竞争的实力,还没有建立能够与国际文化市场相同或相似的包括所有制形式和产权制度在内的足以接轨的现代企业制度。为了彻底打破这种体制性障碍即过去文化事业单位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产权归属,使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的具体责任落实到拥有具备完整意义上的法人财产权即法定的经营者身上,直接而有效地将国有公共文化资源从公益性文化事业中剥离出来配置给经营性文化产业,使其获得资产主体、资源主体和投资主体的地位,并相应行使以产权为纽带持有投资对象的产权或股权等资本投资、商业运营和科学管理的权利,就必须进行产权改革。

  第二关:以人员分流为底牌的人事改革。毋庸讳言,文化体制改革必然涉及到历史和现实所形成的各新闻文化团体各个层面以及各类人员的各种利益。这样,改革的难度势必会首先来自于这些既国有又国营的文化事业单位内部的不同认识和观望态度。由于它们在原所有制内占据优越的甚至唯一的地位,握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和垄断能力,又在多年来的传统经营中成为不折不扣的既得利益者,当然缺乏改革的内驱力。尤其是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全面推动文化事业和大力发展文化产业,而这些既得利益者既没有脱离体制内即事业的“优越”和“唯一”地位,又尽获体制外即市场的“好处”和“利益”,往往事业与产业“双赢”。可是这种“双轨制”已经造成了严重社会不公,所谓“双赢”在今天看来并非完全合理,而丢掉“双赢”的“好处”和“利益”却又极其困惑与痛苦,自然不愿或拒绝改变现状。

  其次,改革的难点还在于这些文化事业单位中经营性文化产业的转制。改革应是通过对其进行分类改革和分类处理,把应该定位于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部分定位于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在确保政府机构延伸和承担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名正言顺地回归政府,以便更好地履行政府主导的文化责任;把应该定位于经营性文化产业的部分定位于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经过科学界定后名副其实地整体转制为企业并彻底市场化,以便尽快形成合格的市场主体。而改革面临的最大难点则是人员分流问题,也即这些文化事业单位中富余人员的安置问题。众所周知,国有企业改革时已有部分人员分流到了文化事业单位,政府机构改革时又有大量人员涌入文化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单位成了 “大杂院”。如今这个“大杂院”本身也需要改革。只有认清和摆正政治与经济、局部与全局以及短期与长期的利益关系,才能真正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第三关:以非公有资本为主要对象的投融资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当然要为一旦“断奶”的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转制和培育市场主体创造宽松开放的生态环境,其中投融资改革是重要的一环。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文化产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逐年上升,非公有制经济所创造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已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一半以上,其中就业人数占2/3。显然,文化产业蕴涵着巨大的商机,多种资本已经加快进入文化产业市场的步伐和速度,一些国内和海外资本陆续加盟印刷、发行、广告、电影电视制作等行业。而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9个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等多家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正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上开始新一轮股份制改革,北青传媒甚至已在香港成功上市。但是,由于文化产业是目前我国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主导的少数几个领域之一,政府主管部门往往囿于文化产业特别是新闻传媒产业的政治特殊性和导向严肃性,一向对吸纳行业外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格外审慎,总是一方面希望其通过融资充实和壮大自己,另一方面又无端使其游离于市场之外,资本投入缺乏正规和合法的渠道。而这种造成行政和市场主体双缺位的首鼠两端的做法,常常令自己不得不摇摆于“准入”与“投入”两者之间。其实,像文化产业中的某些领域譬如演艺娱乐、文博会展和体育赛事等,完全可以通过多元投资融资渠道彻底放开,吸纳更多行业外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进来而成为国际文化市场中的一员,参与全球性社会分工和市场交换。文化产业在本质上是具有“内容意义”的创意产业,资源、资本加创意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必经途径与主要方式;同时又属于高风险、高智力、高回报产业,既蕴涵着巨大的市场机会,又需要资本市场的巨额投入。     

  我们应当主动拆除投融资政策壁垒,一方面逐年增加财政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资比例,把重点公益性文化事业项目的投资纳入政府综合经济管理的年度计划,形成国有资本的投资增长机制;另一方面要广泛吸收多种行业外资本、民间资本和外国资本,对有市场发展前景的经营性文化产业项目进行产业化开发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在大力培育稳定成熟的国内资本市场的同时,大胆进行国际化融资进而拓展国际文化市场,以期在文化事业特别是文化产业的优势领域赢得发展先机。

  第四关:以收入分配为动力的薪酬改革。通过产权、人事和投融资改革,进而建立科学、合理和符合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自身特点的薪酬分配制度,便成为再自然不过的客观要求。薪酬的本质并非仅仅指薪酬领取者对金钱的关注和追求,也是薪酬发放者一再关注和追求的如何发挥金钱之激励作用的焦点。国有企业改革证明,传统的工资管理体制已经过时,而经过转制的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不应再沿用原文化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体制,因为它关乎今后发展的动力机制。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在转制中,应当更多地通过市场化的方法在全社会选聘法人。而制定法人的薪酬标准,既可参考全国9个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多个改革试点单位的同行业法人的薪酬水准,也可参照本区域行业外其他企业法人的薪酬标准以及文化市场平均薪酬标准,原则上实行高薪聘用。而且转制后的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法人和员工,都应实行绩效工资制。作为法人,除有效利用国有文化资源外,还须降低自身文化运营成本,对员工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力求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盈利是其唯一目标。作为员工,则可按劳取酬、多劳多得,以实现自己的劳动价值和人生价值。因此,法人制定员工的薪酬标准,还须找到劳资双方都能够接受的兴奋点。只有正确合理地解决了法人和员工的薪酬及其平衡机制,使收入分配市场化、分配权利自主化、分配形式多样化和薪酬效能最优化,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才能迸发出巨大的活力和发展后劲,主动投入市场竞争以创造更大的市场机会,从而形成合格的市场主体并赢得市场。

  如何通过薪酬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特别是如何吸引和留住那些既作风正派又勇于开拓、既懂得经营又善于管理、既熟悉国内文化市场动态又掌握国际文化市场规则的复合型文化产业专门人才、那些能够在数字环境中适应多种文化产业需求的、精通现代传媒技术的软件开发人才以及文化领军人物和文化创意人才,是薪酬改革的关键。

  第五关:以人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可以决定社会保障事业的正义性和合法性,当然也就可以保障文化事业单位富余人员走向社会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美国经济学家贝弗里奇在《社会保障及有关服务》中指出:“这里所用的社会保障一词是指:当由于失业、疾病和事故而中断收入时能保证有一项收入来取代它,当年老退休和由于另一个人死亡而失去抚养时能保证获得一项收入,当生育、死亡和结婚等需要额外支出时能保证获得一项收入”。贝弗里奇的定义反映了这样一个基本观点,即为帮助劳动者渡过各种风险以及保障劳动者的最低生活。因为这一观点在实践中具有稳定社会的积极作用,所以受到了各国较为普遍的青睐和采用。二战以后,欧美一些经济发达国家开始逐步扩大社会保障范围,增加社会保障项目。这些国家社会保障的主要特点是,保障的内容已不仅仅是劳动者的最低生活,而是通过建立新的保障项目和提高给付标准,以达到缩小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因此,社会保障管理既是市场经济本身客观规律的反映,也是任何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   和现行的文化体制如出一辙,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历来分别由劳动、民政、卫生等部门管理,是一种政出多门、机构重叠、交叉分管、条块分割、效益低下、机制弱化的管理体制。如此方式,必须进行改革。是否可以设计为如下方式,即由现行的多个部门管理转向由一个部门一体化管理,建立一种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适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以人为本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以人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可能是文化体制改革解决文化事业单位富余人员去向问题不是最佳但是最终的选择,也是这些富余人员解决生存问题不是最好但是最后的办法。

  文化体制改革要旨:创新宏观管理体制与转换微观运行机制

  文化,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与发展的生命底蕴和精神载体,也是一个国家活的灵魂。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一方面,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对公益性文化事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譬如需要政府加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功能更加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保障和享有其基本文化权益;另一方面,文化发展自身冲破传统体制束缚的内在动力又为经营性文化产业注入了新的元素,譬如要求广泛地而不是部分地利用国有公共文化资源,更加自由地发挥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面对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相与交融和各种思潮互为激荡的复杂局面,我们必须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特点的新的文化发展观,加快建立有利于整体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有利于建设培育一支有较强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大军、有利于激发他们创作和生产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精品力作的体制和机制,使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也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在充分惠及人民大众的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市场角逐,从而有力地推动中华文化特别是内蒙古草原文化走向世界。

  就创新宏观管理体制而言,一要理顺政府主管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实行政企、政事、政资分开,逐步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由管微观向管宏观转变,由直接管向间接管转变,由主要以行政手段管理系统为主向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综合手段管理社会转变。在实践中,主要从战略布局、企业规模、产业结构等方面进行宏观调控,并主要发挥规划、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的作用,以便更好地履行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行政职能。二要在保证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依法运营的基础上,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新型领导方式和科学指导方法。在探索中,加快建立和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和企业法人考核手段,建立和完善国有文化资产评价体系和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文化市场管理的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三要进一步推进劳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切实做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加强经济核算,尽早形成激励、约束和竞争机制。经营性文化产业则力求培育市场主体,面向市场进行企业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要正确区分非营利性与营利性的界限,针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分别制定不同的产业政策,加大落实党和国家、自治区对重要新闻媒体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对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保护工作、对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文化发展的扶持力度,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扶持方式。

  何以转换微观运行机制?一是加快资本、人才、信息、技术等文化生产要素市场建设,打破城乡分离、地区封锁、条块分割的旧有格局,转换按区划、部门和级次分配公共文化资源的传统做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盘活国有文化资源,合理配置国有文化资源,解决国有文化资源结构失衡、效益不高、闲置浪费问题。二是培育各类文化产品市场,促使文化资本、人才、信息、技术在更大范围内合理流动。发展社会化的现代流通组织形式,迅速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电影院线建设和现代市场营销系统的成熟和成长。三是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以文化资本和资本为纽带,有效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兼并、联合与重组实现低成本扩张,催生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文化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推动多媒体合作、跨区域经营和跨越式发展。四是把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创新、科技创新紧密结合起来,运用高新技术推动文化产业升级,增加技术创新能力和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服务的科技含量,最终实现文化观念、文化内容、文化形式和文化科技的全面进步。总之,就是在坚持国有新闻媒体作为党和人民喉舌的性质不变、党管媒体和干部不变,以及在任何情况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变的前提下,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要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的改革则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要务。

  说到底,文化体制改革的根本目标在于整体转制。将文化事业中的文化产业经过转换体制逐步推向市场,使其成为内含利益激励机制、风险约束机制、市场竞争机制的责、权、利三者平衡的充满创造活力的自主活动的合格市场主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产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我们只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关于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改革体制机制和推动事业产业发展相一致、坚持繁荣文化事业与发展文化产业相协调、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的原则,才能把内蒙古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不断推向前进,从而最终由“试验田”走向“百花园”。(无 极)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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