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乌海新闻 正文
乌海市消协发出国庆长假消费警示
内蒙古新闻网  10-09-30 16:2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乌海日报  
 

  在“十·一”黄金周到来之际,乌海市消费者协会针对节日促销、食品安全、旅游消费、索票维权等方面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警示。

  一、消费者要认真了解商家促销活动的规则,慎购“打折”商品,不要被商家以让利、大甩卖、门面到期、转让等推销广告迷惑而盲目消费。

  二、购买食品要注重三看:一看食品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QS认证标志、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齐全;二看食品主要成分、含量、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的标识是否明确;三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标识是否清晰、明确。

  三、在购买营养品、保健品等礼品,要注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还要看外包装是否完好,切勿以色泽鲜艳、包装美观来论质定价。

  四、外出旅游应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应就旅游线路及相关费用(包括吃、住、行、门票等)等问题和旅行社签订详细的旅游合同,对导游推销的商品要先辨别商品的优劣、真伪,谨慎购买。

  五、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票据,并妥善保存好票据,以作为今后维权的有效法律凭证。另外,当合法权益一旦受到损害或发现假冒伪劣商品时,要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崔建敏 贾玉莲)

[责任编辑 张慧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4811341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