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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餐饮企业与地沟油处置单位签订协议
内蒙古新闻网  10-10-08 15:1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如何更加有效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是我市相关部门常抓不懈的一项工作。从9月份开始,各餐饮单位产生的地沟油必须与呼和浩特市联发废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集中收集处置协议书”,而联发废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定点地沟油收集加工处置单位。据市废油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文君介绍,这一举措的实施,将更加有效地监管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加工生产、销售各环节,也就是说,监管部门对每一吨废弃食用油脂的去向都做到了明了于心。
  
  据了解,我市的餐饮业及食品加工企业每天可产生废弃食用油脂7吨,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餐饮业、食品加工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包括炸制老油、火锅油、泔水油、地沟油等。“如何保证这每天产生的7吨废弃食用油脂不再回流到餐桌上去,最主要的是要做到‘集中收集,统一加工’,这也是《呼和浩特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处置原则。此次要求餐饮企业与我市定点地沟油收集加工处置单位签订协议,是对这一《条例》的更加细化,使其更具可操作性,也更利于有关部门监管地沟油去向的合法性。”张文君告诉记者,废油脂的去向是经过严格的审批和核实的,每桶地沟油的去向都有与之相配套的流程记录,清收人员和废油脂管理办公室各有一份。
  
  记者了解到,在市环保局和市卫生局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不仅明确了签订处置协议书,而且做出了地沟油定点回收加工单位必须建立“地沟油收集加工”台账,地沟油收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脂必须经呼和浩特市废油脂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销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监督餐饮单位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地沟油收集加工处置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并建立台账,发现非法回收行为要及时通报环保部门;地沟油收集加工处置单位,收集地沟油后,必须给餐饮单位出具《回收单》,并标明回收日期和重量;对违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有关规定非法回收地沟油的,市废油脂管理办公室依据《呼和浩特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等等要求和规定。记者在《呼和浩特市地沟油集中收集处置协议书》文本中还看到清收人员佩戴市废油脂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地沟油清收证”、保证清收现场的环境卫生的条款。
  
  据了解,废油脂经过合理利用后,还可以变废为宝。呼和浩特市联发废油脂有限责任公司将从饭店、餐馆清收回来的废油脂进行加工和炼制后,就变成了废油脂产品,将加工后的废油脂产品进行深加工后就可以变成诸如油酸、硬脂酸等化工原料。  

  据张文君介绍,从1999年开始,我市就开始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管理,当时主要是考虑到其对环境的污染,在管理过程中,渐渐发现有地沟油回流餐桌的现象,又开始对这一问题加强监管,并对当时呼市存在的十几家从事地沟油加工生产的企业进行规范取缔。到2005年,又对经过规范的5家从事废油脂收集、加工的企业进行合并经营,形成唯一的一家定点的废油脂收集、加工单位,即呼和浩特市联发废油脂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呼和浩特市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条例》通过实施,这也是我国首部关于这方面的地方法规,我市对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张文君说,对地沟油去向的监督管理工作,是一项事关社会民生的工作,如何更有效地杜绝地沟油流向餐桌,他们也在不断地探索,并会借鉴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重拳出击,斩断地沟油流回餐桌的一切途径。(记者 刘艳芳)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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