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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和县新农合又有新变化
内蒙古新闻网  10-10-08 16:0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乌兰察布新闻网  
 

  今年以来,兴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进一步采取五项措施扩大群众受益面。

  一是继续实行“一证通”制度。凡参合患者持《合作医疗证》的,在乌兰察布市内任何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都可在该院直接享受新农合应补资金。二是继续实行单病种限价制。凡参合农民中的孕产妇,正常住院分娩最高限价为660元,新农合补偿300元,其余360元由妇幼保健所支付,使农村孕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达到免费。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剖宫产的农民最高限价为1400元,合作医疗按照大病统筹补偿后,再由妇幼保健所补贴500元。三是对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重大器官移植等20种重大疾病患者的封顶线提高到6万元。四是实行家庭门诊统筹制。对没有住院的参合患者,每人每年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治疗,可补偿40元的门诊费。五是2010年住院报销比例在去年的基础上在提高5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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