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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办案不负责任致久押不决者将被追责
内蒙古新闻网  10-10-11 10:1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往往会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公、检、法机关多次反复循环,有的案件在法院环节多次发回重审,仍难以作出最终判决。这就使得办案期限拖得很长,客观上又造成羁押时间很长,导致案件久押不决。

  在2003年之前,全国每年超期羁押达到上万人。这些年来,全国每年超期羁押人数基本上保持在200人左右。今年全国检察长座谈会提出,要力争在10月底前把目前掌握的久押不决案件清理完毕。

  目前,全国已有1587个派驻检察室实现了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1252个检察室实现了与监管场所监控系统联网,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动态监督。监所检察监督的力度在逐年加大、明显加大。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情况数同比上升1.05倍;2009年在2008年基础上同比上升87%;今年上半年又同比上升173.5%

  【对话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 《法制日报》记者杜萌

  【对话动机】

  “摔跤死”、“喝水死”、“洗脸死”……在监管场所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不时见诸网络,从而牵动舆论的神经,引起社会关注。

  今年7月,全国检察长座谈会提出“要高度重视做好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的防范和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监管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提出,对于久押不决的案件,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清理完毕。

  而在此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也曾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及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时,明确指出要建立健全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完善对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制度,建立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健全检察机关对违法监管活动的发现和纠正机制。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检察机关如何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进行了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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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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