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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办案不负责任致久押不决者将被追责
内蒙古新闻网  10-10-11 10:1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1587个派驻检察室联网监督

  记者:您在今年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谈到监所检察工作时还提出“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改变一些地方重视不够、工作薄弱的状况”。针对这一状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经采取了怎样的措施?

  孙谦:经过调查研究,我们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日常监督,强化动态监督、实时监督和同步监督,从制度上保障、规范、促进和引导派驻检察室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推动监督力度由“软”变“硬”。为了保证监督的力度,我们要求地方检察机关在监狱、劳教所设立的检察室一般要由市级检察院派驻,由县级院派驻的要逐步改为市级院派驻。

  记者:可否这样认为:及时发现监管场所的违法情况并加以纠正存在着一定难度。除确立各项制度外,我们有没有利用科技手段来辅助各项监管制度的实现?

  孙谦: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使我们能够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及时掌握监管动态,加强动态监督。目前,全国已有1587个派驻检察室实现了信息联网,1252个检察室实现了监控系统联网。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就派驻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联网工作与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这份文件更加深入地推进了双方对羁押、监管情况的动态监督工作。

  记者: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开展了多项全国性的监所检察专项活动,比如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专项活动以及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等等。您怎样评价这些专项活动?

  孙谦:专项活动的开展不仅监督纠正了一批违法问题,更重要的是,我们通过专项活动促进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规范,监所检察监督的力度在逐年加大、明显加大。有这样的一组统计数据可以证明:2008年,全国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各类违法情况数同比上升1.05倍;2009年在2008年基础上同比上升87%;今年上半年又同比上升173.5%。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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