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兴安盟价格工作会议召开。盟委委员、统战部长、发改委主任尤国钧,各旗县市发改委主任参加会议。
前九个月,兴安盟价格部门通过加强价格调控,努力将价格总水平稳定在合理区间。价格监测体系建设中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主要农业生产资料销售价格、绒毛收购价格实行了旬报、月报制度,及时跟踪了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有效防范了市场价格突发事件的发生。推进了价格监测组织机构和价格监测网络建设,形成了监测分析、信息报送、价格管理、监督检查等统一协调制度,健全完善了价格应急预警体系。关注民生价格,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加强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对盟蒙医院4个品种的自配药物制剂价格进行了重新审核,及时公布了部分修订后国家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
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严防医疗服务项目分解或重复收费、擅自提高医疗级别、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或扩大医用范围及加量收费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贯彻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课本费政策,对家庭困难学生免收作业本费,并补助寄宿生的生活费。
改善农村牧区价格环境,促进农牧业发展。运用各种价格手段,着力解决各类涉农涉牧价格费用问题,促进农牧民增收、农牧业增效和农牧区发展。深化价格改革,理顺价格关系。在确保我盟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总体布置,积极运用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有效促进了我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收费管理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深入开展了消费治乱减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构建价格诚信体系。拓展价格服务领域,强化价格公共服务职能等方式使我盟前九个月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控制在了合理区间。
下一步全盟价格工作将围绕为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提供价格咨询服务工作,加强价格宏观调控力度,推进和深化价格改革,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做好价格鉴证等项工作开展。
会议要求,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次物价管理体制调整的重要意义;将物价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由工商局划转到发改委,主要目的就是通过转变职能和隶属关系,进一步发挥价格宏观调控作用,加强监管,提高效能,强化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逐步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执法统一、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的管理体制。精心部署,加快推进物价管理体制调整划转进程。凝心聚力,一如既往地做好价格管理的各项工作。(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