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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巡查 已找千余官员个别谈话
内蒙古新闻网  10-10-22 10:2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言人王少南21日说,对国内的试点省级高院及所辖单位进行的司法巡查中,已与各级人民法院的千余名官员个别谈话。

  王少南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称,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制度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进行巡回检查的内部监督制度。目前,《人民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暂行规定》的颁布标志着该制度正式建立。

  他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去年6月开始派出的5批司法巡查组先后走访了内蒙古、辽宁、湖南、山东、湖北、山西、北京、天津、宁夏、重庆等地,并与上述地区各级人民法院的官员个别谈话1126人次,接待来访84人次,处理信访举报件283件,调阅文件资料870余份,同时提出了反馈意见65条,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王少南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还将积极推动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司法巡查制度,措施包括按照“分级负责”的方法开展司法巡查工作;将司法巡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被巡查人民法院及其领导成员进行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不过问被巡查法院正在办理的案件,不直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对疏于职守、泄露巡查工作秘密、利用司法巡查工作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司法巡查人员,将按照相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他说。(欧阳开宇)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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