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百姓生活 正文
刷卡消费:当心买了不该买的单
内蒙古新闻网  10-10-28 09:28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刷卡消费很方便,但是当心买了不该买的单!

  10月25日,消费者李女士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一家商场结账时,先后用两张信用卡刷卡结算,均被告知密码输入有误,最后以现金方式结算。事后,李女士发现,两张卡上的钱均被扣除,随即找店方交涉。经店方核实,确系工作人员失误,多收取了费用。然而,由于银行规定退款要等到财务结算后才能进行,且银行转账程序相当繁复,退款需要较长时间,给李女士带来很大的麻烦。

  鉴于以上情况,鄂尔多斯市工商局提醒,刷卡消费需要注意几点:输入密码的过程应遮挡按键,同时确保银行卡一直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若发生交易错误或取消交易的情况,一定要把错误的交易单撕毁或者请服务员开一张签账单,以抵消原交易再重新进行交易,或者取得商家的退款说明。在刷卡消费时,若碰到刷卡密码有误或者输入正确密码不能使用等情况,应尽快核查信用卡内的账面余额。遇到信用卡上的钱被误划,应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

  在交易单据上的签名要与留给银行的名字及笔迹相同,以免银行拒绝交易或出现纠纷时无法保护自身权益。如果收银员要求两次签名,一定要核实清楚。服务员刷卡完毕,在交易单据上签字前,应注意核对购物金额,正确无误再签名。

  不要随意丢弃交易单据。除了以备日后核查外,也可避免被仿冒使用,有效防止安全信息丢失。(刘国发 刘瑞山)

[责任编辑 安华祎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