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嘎查级重大事务运作程序,全面提升嘎查党建工作水平,科右中旗出台实施了《嘎查级组织和党员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整合各类创新载体,从嘎查干部管理实现“一定三有”,嘎查级事物民主决策“五步法”,发展党员工作“六步法”入手,求实创新、强化措施,强力推进嘎查级组织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以规范嘎查干部管理工作为目标,实现嘎查干部“一定三有”
为使嘎查干部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发挥他们的作用,中旗落实“一定三有”,强化了嘎查干部的规范化管理。
一是“定职责、立规范”,加强对嘎查干部规范化管理。针对嘎查工作机制混乱,权、责、利不明确等问题,首先,推行“双述双评”制度。即:嘎查书记、嘎查达每年年终向苏木镇党委和党员、村民代表进行双向述职,接受苏木镇党委的点评和群众代表的测评。其次,实行年度考评制,中旗出台了《科右中旗嘎查班子及嘎查干部“三评二审一公开”考评办法》,暨嘎查级自评、组织考评、民主测评,部门审核、党委(党工委)审评、结果公开的办法进行考评。根据年初旗委组织部和各苏木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年中搞检查,年底搞考评,考评结果与干部的评优和待遇挂钩。
二是全面实行工资补贴制,实现“收入有保障”。嘎查干部实行工资补贴制。确定人口总数超过1000人(含1000人)的嘎查,享受报酬人员职数为5人;人口总数不足1000人的嘎查,享受报酬人员职数为4人。嘎查“两委”正职每人每年补助7000元;享受报酬职数范围内的其他人员每人每年补助5600元(嘎查正职的80%)。每个嘎查每年经费标准为37000元,并由苏木镇经管站统一发放。
三是注重建立激励机制,实现“干好有希望”。为了切实增强村干部岗位吸引力,对村干部倾斜政策,在全旗农村牧区深入开展“红旗党组织”、“模范党组织书记”争创活动。并向盟委组织部推荐盟级“红旗党组织”和“模范党组织书记”被评为“红旗党组织”和“模范党组织书记”的嘎查书记将享受事业单位副科级待遇。
四是建立离任补贴制,实现“退后有所养”。为破解嘎查干部“老有所养”的难题,保证嘎查干部“干有所为、退有所安、老有所养”,建立并实行了离任嘎查干部养老补贴制度。对于一个国贫旗县来讲,在财力十分紧张的前提下,确定离任嘎查干部在嘎查两委正职岗位上年满15-19年的,每人每年生活补贴提高到1000元;年满2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年生活补贴提高到1500元。
以规范嘎查事物决策程序为目标,执行民主决策“五步法”
为了规范嘎查级事务决策程序,总结中旗“四议二审两公开”工作经验,出台实施了《嘎查级组织和党员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做为基层组织建设一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嘎查级民主决策“五步法”,实行嘎查级重大事务决策由党支部(党总支)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决策过程和实施结果接受村民(村民代表)监督评议的“五步法”。旗委组织部将“实施细则”用蒙汉两种文字统一印制9500册,并发放到各苏木镇、工作部的每个干部,各嘎查的每个党员、“两委”成员、村民代表手中,规范了嘎查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同时,建立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全旗选举产生村民代表4800余人,每名村民代表联系10至15户,保证村民代表会议真正体现民意。民主决策五步法在全旗各嘎查实施以来,共决定重大事情473件,办结率达92%以上,提高了嘎查级组织决策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了农牧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为目标,执行发展党员工作“六步法”
今年中旗的农村牧区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六步法程序进行操作,既第一步推荐优秀村民;第二步培养入党申请人;第三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第四步票决发展对象;第五步公示发展对象;第六步发展为预备党员。全旗各嘎查党支部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推荐优秀村民650人,培养入党申请人580人,支部组织党员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村民中,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推荐入党积极分子530名,在原有的重点培养对象中,经支部大会投票确定新发展对象230名,把一批年轻、有文化、能力强、群众基础好、迫切要求入党的优秀分子逐步吸收到党内来,提高农村牧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