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副主席 自治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长任亚平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全体人口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自治区境内全体公民、港澳台人士和外籍友人: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区将于11月1日标准时点启动第六次人口普查登记。
本次人口普查的登记范围包括我区境内所有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港澳台人士和外籍人员。普查的内容包括人口的数量、性别、年龄、民族、婚姻、职业、受教育程度、社会保障、住房状况和流动迁移等情况。圆满完成普查登记,对于准确反映国情区情、科学制定重要决策,意义非常重大。
完成好普查登记任务,需要各级政府和广大普查人员认真履行使命。我们要站在对国家和人民负责、对自治区科学发展负责的高度,模范遵守统计法和人口普查条例,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和工作细则,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全面,普查结果经得起国家、人民、历史和实践的检验。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体奋斗在一线的人口普查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
完成好普查登记任务,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积极予以配合。我区境内全体公民和港澳台同胞以及外国友人,都要按照人口普查条例要求,依法提供全面、准确、真实、完整的普查信息,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在此,我向支持配合人口普查登记的广大公民和港澳台同胞以及外国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人口普查利国利民,关系重大。让我们每个人都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担负起自身的责任,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高标准完成好这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任务,为国家和自治区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