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当笔者穿梭在村屯间,感受最多的是兴安盟农村牧区饮水工程从解困到安全供水的质的跨越。看着一条条自来水管道进入农家,看着一座座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户房顶架起来,看着水龙头一拧,一股股清泉喷涌而出,农牧民们为吃水难而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农村牧区群众饮水条件和卫生健康状况也随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十一五”期间,兴安水利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的阶段发展战略,在全面推进水利各项建设的基础上,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讲究效益,便于管理,讲求实效”的原则,着重抓了以饮水安全解困为重点的民生水利建设。经过五年的努力,超额完成了既定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这些饮水工程的建成,使兴安盟农村牧区饮水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农牧民生活质量有了质的飞跃。
兴安盟复建时,全盟除中心城关镇居民饮用自来水外,其它群众均靠手压井取浅层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氟、坤超标和苦碱水严重影响着群众的身体健康,自1996年自治区启动“380”人畜饮水工程以来,兴安盟先后实施了“人畜饮水380工程”、“防氟改水”、“饮水解困”、“饮水安全”等一系列解决饮水不安全的民生工程。截至2005年底,全盟125.75万农村牧区人口中,有37.61万人饮水安全达到相关饮用水质标准,仅占农村人口的30%,剩余88.14万人饮水不安全。按照规划,“十一五”期间,兴安盟应解决32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通过实施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和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实际解决了42.71万人的饮水不安全的问题,为下达任务的133%。完成工程489处,完成工程总投资2.7亿元。
“饮水解困工程,让农牧民告别了用水难,饮水安全工程,使农牧民喝上了放心水。”盟水务局工作人员简短的介绍,成为“十一五”期间饮水安全工程的惠民写照。
“自来水下乡,缩小了城乡差距。”“十一五”期间,水务部门做的正是今年盟委中心组读者会上提到的“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推动农村牧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全盟饮水安全解困工程悄然间已经呈现出多个亮点——
整体规划科学。5年间,水务部门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着手,因地制宜地选择了工程建设模式,注重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采取以发展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为主,小型分散工程为辅的办法,突出抓好了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实施精品工程建设,以点带面,推动了全盟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整体提高。
建设程序规范。兴安盟在全区率先实行了项目盟级初审制度,彻底提高了项目审查批复率;为规范小型饮水项目的发包,兴安盟在全区率先实施了单项造价100万元以下饮水项目打捆招投标,单项造价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单项招投标,纪检委全程介入,实现了阳光操作,杜绝了人情工程,确保了有相关资质,有施工能力的企业承揽饮水工程。
精品意识加强。在解决饮水安全问题的基础上,注重了工程建设标准的提高,精品工程数量明显增加。工程建设不但与移民并村、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而且与周围环境、人水和谐相结合。并按照管理从建设开始的原则,注重了工程管理的便捷,如大部分饮水工程采取了微机恒压变频供水,全部实现了一户一有,安装控制水表,突泉、乌市还大力实施了入户标准化建设等。
建设资金保障有力。农村饮水工程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对饮水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并且安排了专项资金,但由于当地地方财政困难和农民的负担能力有限,在前几年的工程建设中,盟市以下配套资金多以受益地区群众投工投劳进行解决。从2008年开始,盟委、行署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程,已连续三年将其作为为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在财力困难的情况下落实盟级配套资金470万元,并与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签订饮水安全建设责任书,明确要求各旗县市必须落实旗县市配套资金。(王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