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乌海新闻 正文
乌海市将评选表彰十大社会公益之星
内蒙古新闻网  10-11-03 14:16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乌海市政府信息网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营造振兴公益、团结互助、促进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努力建设文明和谐乌海,日前,乌海市文明委决定举办全市“时代楷模——十大社会公益之星”评选表彰活动。

  本次活动时间为11月至12月。在乌海市开展公益活动、从事公益事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在扶贫帮困、环境保护、社会教育、医疗卫生、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利用个人时间、财力、物力及其他资源,不计所得,长期从事和参与公益事业,得到公众普遍认可;在推动公益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做出突出贡献,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社会各界人士都可参加评选。

  11月15日前,市文明办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主流媒体、个人的推荐。12月,市文明办将按公众投票得分占总分60%、组委会评审得分占总分40%的方法综合统计得分,排名前10位者将当选乌海市首届“时代楷模——十大社会公益之星”,排名第11位至20位者将获“全市优秀公益人物”奖,为本次活动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还将成为“特别贡献”奖得主。(王颖)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