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是消防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全民消防、生命至上”。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维护公共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兴安盟盟委、盟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盟消防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全盟连续十年未发生一起群死群伤和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四月初,在公安部作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重要部署后,盟行署先后召开了全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会议和全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暨推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对构筑兴安盟“防火墙”工程进行安排部署。各旗县市全面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稳步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大力夯实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使兴安盟的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
消防工作是同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作斗争的一项社会工作。消防工作必须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消防工作的开展不是公安消防部门“单打独斗”,而是依靠职能部门的“齐抓共管”,社会单位的“自查自纠”和人民群众的“群策群力”。公安、安监、建设、工商、教育、文化、质监等政府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对各自行业领域内的生产安全及消防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在本辖区内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共同研究问题,协调采取消防安全措施;宾馆、饭店、歌舞厅、商场等所有社会单位依法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主动查找整改火灾隐患;社会公众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进行举报和监督;通过联合执法、舆论监督、媒体曝光、自查自纠等方式,形成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才能使火灾隐患无处藏身,才能将消防安全覆盖到社会每一个角落。
消防工作,宣传教育系于一半。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是一项根本性任务。社会化消防宣传的主体和对象是整个社会。消防宣传涉及到政府、公安、教育、科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行政、安全生产、新闻、广播电视、旅游、宗教以及工、青、妇等众多机构、部门和群众组织。宣传教育的内容涉及到教学、培训、普法、科普、宣传等方面。通过消防宣传数字化、网络化建设,以文字、图像、声音、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多种传播形式,开展生动、直观的消防教育,是拓展消防宣传覆盖面的重要途径。今年“119”消防宣传日期间,乌兰浩特市商业街以及各旗县市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全盟所有中小学校都将集中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积极营造消防宣传的浓厚氛围,使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为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9月25日,盟行署依托公安消防支队成立了兴安盟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由盟行署统一领导和指挥,以公安消防支队为主体,包括矿山、医疗、安监、交通、民政、地震、建设、市政、通信等专业救援力量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盟综合应急救援水平必将得以提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公安消防部队是长期同火灾作斗争的专业化、军事化队伍,同时肩负着抢险救援的重任。全盟消防官兵将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的消防队伍”总要求,严格训练、严格要求,苦练战术技术本领,不断提升灭火救援职业化、专业化、正规化建设水平,全力打造兴安消防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