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集中整治犬害,倡导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行为,由呼和浩特市政府牵头、市四区政府负责,各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集中整治犬害专项行动于今年10月在首府拉开帷幕。经过动员部署、宣传发动两个阶段,目前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专项行动将进入清理收缴阶段。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市饲养各种犬类的人数在逐年增多,由于部分养犬人员个人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漠,由此引发的犬吠扰民、遛犬不束链、犬随处便溺以及大型犬、烈性犬伤人事件等违规养犬问题屡屡发生,流浪犬、无主犬随处可见,犬害带来的负面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已成为城市综合整治的“热点”、“难点”问题。
今年5月至7月,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犬害整治行动,在公园、广场等地开展了集中清查,收缴流浪犬70余只,办犬证188户,收缴大型犬、烈性犬30余只,下发整改通知书100余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扭转公安机关唱独角戏的现状,市政府联合公安局、农业局、市容局、建委、财政局、工商局及市内四区政府部门,在全市开展了犬害整治专项行动,整治重点涉及八个问题:在重点管理区(市四区及开发区)特别是在居民小区非法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无证养犬;一户养多犬;遛犬不束链、随意出入公共场所、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收缴捕捉流浪犬、无主犬;犬类经营、交易市场和街头犬贩管理混乱;宠物医院、犬商店和涉犬单位超范围经营问题。
市政府要求,此次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为主,职能管理为辅”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四区政府组织本区有关部门,采取统一行动集中清理的方式进行,进一步规范市民的养犬行为,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全力保障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努力创造“依法、文明、科学、和谐”的养犬氛围,切实消除犬害问题,确保完成市政府2010年为民办实事之一的治理犬害工作目标。
市政府强调,市四区政府在集中治理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清理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将治理犬害问题规范化、长期化,有效整治本辖区养犬和犬只经营、交易不规范的问题,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记者 夏合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