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十一五”期间,乌海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出成效,五年内,在全市工业经济总量增长3倍的情况下,单位GDP能耗不升反降,较“十五”期末下降28.23%。
据测算,五年来,乌海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分别控制在8.6万吨和0.8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年均值比“十五”期末降低54%,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污染指标的有效控制使得中心城区空气质量逐年好转,2010年优良天数预计达300天,将比“十五”期末增加213天。同时,黄河乌海段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水质要求,无废水排入黄河,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8%,未受到人为污染。
这些成就的取得得益于乌海市坚持不懈的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全市共投入污染源治理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0.3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13倍。关停淘汰780多户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小企业。“十一五”期间,全市关闭小火电机组31.6万千瓦、淘汰炼铁79万吨、铁合金24.7万吨、焦炭514万吨、水泥170万吨、电石39.8万吨,分别占“十一五”全自治区淘汰落后产能计划的23%、17.2%、41.2%、122.4%、34%、33.2%。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积极引进产业层次高、资源消耗少的循环经济项目,逐步推行清洁生产,加大了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断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