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清理有序进行
●制定清理方案,召开联席会,确保顺利进行
山西某地中小学生就近入学办法规定,新生户口随祖父母的,可以就近入学;新生户口随外祖父母的,不得就近入学。
这种规定,不仅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也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符。据了解,这个“红头文件”这次就被纳入了清理范围。
今年6月,山西省政府制定了专门的清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省政府清理工作办公室,并把清理工作细化到7个工作组,其中5个组负责省政府“红头文件”的审核和督促指导。省政府清理工作办公室对列入清理范围的138件省政府规章进行分解,把责任明确到政府各部门及对应的清理审核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据山西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助理马春生介绍,在清理过程中,针对保留、修订、失效和废止各种情形,分别制定不同的标准,实现科学、合理的清理。截至10月底,山西省法制办对138件省政府规章分别提出了具体的清理意见,太原市和大同市也完成了各自的“红头文件”清理任务,其余9个设区市的“红头文件”清理也相继完成。
为加强规章清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力度,辽宁省建立了规章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省规章的清理工作,由副省长陈超英担任召集人。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及四个较大的市政府法制办提前一个半月完成了具体工作任务,该省将废止规章131件,宣布失效143件,清理后保留562件。
建立定期清理制度
●规章隔5年、规范性文件隔2年清理一次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已经开展了11次法规规章清理活动,其中5次全面清理,6次专项清理。如果算上今年的这次集中清理,全国一共开展了12次大规模的清理活动。
“红头文件”清理在提升政府形象、维护法制统一、保护群众利益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以前清理工作还停留在运动式、突击式清理,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这种‘运动式’的清理方式,虽然能够批量解决政府规章中‘不一致、不适应和不协调’的问题,但在大规模清理工作结束后,原有的一些问题还会重复出现。”山西省政府法制办译审室主任王闵说。解决静态法律与动态社会发展冲突的唯一办法是,日常清理与集中清理相结合,及时清理现行“红头文件”中的问题。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规章一般每隔5年、规范性文件一般每隔2年清理一次,并把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国务院法制办协调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规定了“红头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有利于清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孔祥泉认为,为了拓宽发现违法、不当“红头文件”的渠道,全面提高“红头文件”质量,形成制度建设合力,还应将清理与备案审查工作衔接,通过备案审查和公民、法人提出审查建议的渠道,收集、研究“红头文件”存在的问题,对有问题的“红头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废止。“红头文件”实施的效果是好还是坏,是“良法”还是“恶法”?“红头文件”实施之后还需要建立后评估制度,及时对“红头文件”实施情况进行检测与评价,包括社会公众的感受,专业部门的认可程度,以及制度运行的效益分析等,为“红头文件”将来的立、改、废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