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提出的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其主要内容就是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价。今年以来,呼和浩特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的资金保障作用,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医疗卫生投入,为医改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是加快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今年市财政按照人均15元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1410万元,比上年增加484万元,已全部下达各旗县区;安排新农合网络平台建设补助50万元。按照人均补助20元标准安排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633.55万元,比上年增加33.55万元。
二是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今年按照上年城市低保人数人均20元的标准安排城市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60万元,已全部下达旗县区;按照全市农业人口人均5元的标准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85万元,现已下达300万元。
三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今年对呼和浩特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安排补助资金200万元。对村级卫生室承担防疫、妇幼的村医按照每人每年补助360元,按照市级承担240元的标准安排乡村医生工资补助经费74万元。
四是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今年安排计划免疫接种补助、艾滋病防治项目、城市饮用水安全检测及农村改厕等涉及群众公共项目经费358.21万元,现已全部拨付下达。
五是保障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今年按照呼和浩特市常住人口人均1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263万元,现已全部下达各旗县区。
六是逐步建立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市财政部门对市中蒙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按人员经费100%进行补助;从2008年起,考虑到我市其他几所公立医院经营上的实际困难,逐步加大了对市属公立医院的经费投入,将市第一医院、二医院的财政补助,由原来补助比例40%提高到人员经费的80%,将三医院的30%提高到70%,每年增加财政投入近1000万元,在投入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
七是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今年已对旗县区下达资金900万元,每个旗县区各补助100万元。这项补助是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多渠道补助”的办法,对基层医药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用“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