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民政部门让我家入了低保,除了每月领取低保金外,我妈妈看病有医保,到冬天有取暖补贴,我上大学有贫困补助......”13日,家住乌海市鸿源风景小区的王妍告诉记者,5年来,她家在政府的救助下日子越过越“温暖”。
王妍是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家里只有母亲与她相依为命。患有先天性软骨病的母亲,不但没有劳动能力,还要经常住院看病。“我爸在的时候,家里还勉强能过,我爸一走我家就成了‘零收入’家庭,别说供我上学和给妈妈看病,就连日常生活都成了难题。”王妍说,市民政部门从2005年4月将她家纳入低保范围,从那时开始,她和妈妈每月享受到了近600元的低保金和各项优惠政策。
王妍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年妈妈住院治疗的费用近万元,经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补贴后,自家几乎不用承担;她在读高中时享有“四免一补”,2007年上大学时还得到了各种补助近5000元。说起这些,王妍感慨万分:“如果没有这些社会救助,我怎么能上得起大学,我妈妈怎么能看得起病,我们一家又怎么能过上好日子!”
徐旭忠一家在最近5年中也享受到了低保救助,“俩闺女上学政府给了小一万,我看病报销了70%,妻子去年满55周岁后,政府又每月多给了50元的生活补助,再过两年等我60岁了,也能享受到这项优惠,这样算下来我家一个月领的补助金就近千元,俩闺女的生活费就不用愁了。”说这话的徐旭忠特别感谢政府。
1997年,乌海市开始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8次提标和扩大低保救助范围,低保保障标准已达每人每月360元,享有低保的人数也由最初的680人扩展到目前的22328人,他们当中有下岗工人,有农区居民,有大病致穷的,有孤儿寡母的……截至目前,乌海市享受低保的人数占全市人口的4.8%,居自治区前列。
2006年,乌海市还为低保对象中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加了50元生活补贴,2009年起又为低保残疾人每人每月增加了50元生活补贴;2008年,乌海市将城市三无人员和农区五保户等A类低保对象的低保补助标准由23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低保A类人员享受低保补助标准列全自治区第一;2009年年底,乌海市资助近4000名低保户“零参保”家庭参加了养老保险,同时结合实际为低保对象发放了取暖补助、肉食和蔬菜等临时价格补贴。 (姜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