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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24日开始
内蒙古新闻网  10-11-20 10:2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闻网  
 

  记者昨日从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了解到,2010年内蒙古考试录用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将于11月24~26日在呼和浩特进行,11月22~25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本人持《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户籍在学校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户籍不在内蒙古的内蒙古生源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原内蒙古户籍户口簿原件(其中必须有注销的本人户籍页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招考职位只限大学生“村官”等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服务项目的证件原件以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储备人才”须提供加盖盟市或旗县人事行政部门公章的原始花名册、储备协议书、储备期间的年度考核表或储备期满鉴定书的复印件;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或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暂扣在学校的,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报考非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面试时要求用蒙语回答问题的,必须在《参加资格复审与面试通知书》的指定位置明确注明,并在资格复审处进行登记。(记者高佳)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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