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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农发行7.5亿元贷款支持新农村建设
内蒙古新闻网  10-11-22 14:32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兴安日报  
 

  农发行兴安盟分行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准确把握有关政策要求,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采取有力措施,专项组织推进,迅速完成了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两个地区新农村建设贷款项目7.5亿元的审查上报工作,并得到了农发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批复,目前贷款已经到位,为兴安盟城乡统筹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农发行总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农村建设贷款办法(试行)》下发后,盟农发行和盟委、行署初步确定了新农村建设贷款项目。意向达成后,盟农发行在第一时间向农发行内蒙古分行进行了汇报。农发行内蒙古分行党委书记、行长贾楞同志非常重视,于9月19日率队组成由相关处室5个处长为成员的调研组对兴安盟提出的4个新农村建设贷款项目进行了详细调研,并对项目给予了肯定。

  确定贷款支持项目后,盟农发行立即制定方案、研究措施、积极推进。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贷款项目专项推进小组,在全盟范围内抽选优秀客户经理成立了新农村建设贷款项目推进办公室,为每一个新农村建设贷款项目指定了一到两名客户经理,专项负责项目推进,确保新农村建设贷款项目快速推进。

  工作中,盟农发行采取“全面开展、重点攻关”的策略,对全盟6个新农村建设项目进行了初步调查,根据承担主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确定贷款推进计划,对贷款条件成熟的乌兰浩特市4.5亿元土地收储项目和科右前旗两个1.5亿元土地收储项目进行重点攻关和服务。为了保证调查阶段不走弯路,从编制可研开始就全面介入,有效规避了因理解有误产生的返工、误工现象,为项目的成功推进奠定了基础。同时,采取合署办公,合力推进的工作方式。承贷主体单位、土地、财政、银行合署办公方式,单独安排办公场所,要求项目推进组工作人员“脱产”办公,以促进项目高速运作。

  经过政府、银行各方的通力合作,10月24日完成了乌兰浩特市4.5亿元土地收储项目和科右前旗两个1.5亿元土地收储项目的审查工作,并上报农发行内蒙古分行进行审批,10月28日通过农发行内蒙古分行贷审会审议,顺利完成了贷款工作。

[责任编辑 孔维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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