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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416名大学生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内蒙古新闻网  10-11-22 14:3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兴安盟频道  
 

  从乌兰浩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到11月17日,乌兰浩特市2010-2011年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已全部结束,共为416名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考新生和在校大学生成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总金额达2157100.00元。

  针对今年申请贷款的学生数量多,考虑到学生考上大学既兴奋又焦虑的心情,乌兰浩特市教育局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顺利进行。召开部门工作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在教育局一楼明显位置张贴宣传海报、立块黑板标名办理地点;延长工作时间、双休日不休息,公布办事人员服务电话等。在政策咨询上,耐心细致,受到家长和学生的好评,确保了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为其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目前乌兰浩特市申请贷款学生均现已全部顺利报到入学。

  乌兰浩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9月30日学生申请贷款结束后,及时将学生贷款申请资料汇总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助学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自治区教育厅助学管理中心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于对贷款学生申请资料进行集中审核。截止11月17日,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对贷款学生的资格审核完毕,贷款将通过支付宝陆续汇入学生所在高校的专设帐户。因结算方式的改变,今年所有学生的贷款都通过支付宝网上系统进行划拨,若学生合同金额大于欠缴学费金额,差额部分将留在支付宝账户中,待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后划转到个人的银行卡提现;当合同金额小于等于欠缴学费金额时,支付宝可以暂时不用实名认证,但是在偿还贷款本息之前必须实名认证,以便通过个人的银行卡划转资金到支付宝偿还贷款。

  自2009年我区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来,乌兰浩特市累计为566人发放贷款2945100.00元。从2011年开始,乌兰浩特市有部分大学生贷款将进入自付利息阶段,乌兰浩特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贷款的大学生,一定要按合同上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偿还贷款,拒不偿还助学贷款的大学毕业生将留下“信用污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作为信用贷款,所有的个人还贷信息都进入个人征信系统,这些记录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都能查找。大学毕业生如果没有如期还款,其违约行为将作为不良信用记录,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购房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中,今后,无论到哪里工作,购车、购房贷款都可能被银行拒之门外。

[责任编辑 孔维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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