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5日晚20时许,西乌旗公安刑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巴彦胡硕苏木所在地南2公里处,公路上停着一辆车牌号为蒙HMD333的银灰色中华牌轿车,在车附近路基下发现一具男性尸体。
接到报案后,旗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由局领导亲自带领刑警大队侦技人员前往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及调查访问工作。经过现场勘查初步认定该案为凶杀案,经查死者是出租车司机希××,男,蒙古族,西乌旗人。
确定案件性质后,该局立即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了"11.5"命案侦破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当晚21时20分,走访调查组获悉线索,与受害人相识的出租车司机当日下午16时许曾在东乌旗乌里雅斯太镇原汽车站附近见到受害人在招揽乘客转给其他出租车。称有人打电话预约包车前往西乌旗。获此线索专案组立即请求锡盟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给予技术支持。22时40分,在技术支队的协助下,专案组锁定犯罪嫌疑人。6日零时30分,专案组在东乌旗公安刑警大队干警的配合下,在白音胡硕苏木所在地北15公里处公路旁草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至此"11.5"抢劫杀人案仅用四小时成功告破。
经突审,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2010年11日5日下午14时许,犯罪嫌疑人预谋抢劫出租车司机,并准备好作案工具于当日下午17日许联系出租车司机希××,声称包车前往西乌旗,当行驶至巴彦胡硕苏木所在地南2公里处时,两名犯罪嫌疑人实施杀人抢劫。
犯罪嫌疑人,高××、男、蒙古族,内蒙古奈曼旗黄花塔拉镇人,孙×、男、汉族,内蒙古奈曼旗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乌龙花 李新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