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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多项举措稳定消费价格保障群众生活
内蒙古新闻网  10-11-24 09:5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11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结合自治区实际,出台6项实施意见。

  这6项实施意见分别是:切实做好农副产品生产和供应;全力保证流通环节的畅通;实施价格临时补贴政策;规范粮食经营和深加工秩序;切实加强价格监管;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

  据了解,自治区政府要求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农牧业基础地位,保持农牧业稳定发展,认真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蔬菜种植基地、大棚和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尽早安排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保持地方储备粮油的投放力度,确保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认真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自12月1日起,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进一步提高车辆实载率和运输效率。

[责任编辑 曹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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