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被羁押500多天后无罪释放 六旬老汉提请国家赔偿
内蒙古新闻网  10-11-29 11:13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闻网  
 

  张六十七是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台阁牧镇阳高村的一位村民,今年60岁。4年前发生的一件事,让他在看守所里呆了500多天。无罪释放后,张六十七依法提请国家赔偿。

  祸起打井事件

  11月20日,张六十七回忆起了当时的那一幕:2006年上半年,台阁牧镇阳高村的许多村民对几年来村委会村务不公开的事情颇为不满,并多次向上级部门进行了反映,镇政府出面进行过几次协商也未有结果。就在这时,村长石丽丽、书记李新忠又提出要为村里打一眼自来水井,因为村委会村务不公开,一些村民坚决反对,他们坚持要等村里的财务公开后再打井也不迟,这样就产生了支持打井和反对打井的两派村民。后经镇政府组织协调,打井工作于2006年7月16日开始施工。

  张六十七说,2006年7月16日22时许,村民张来义叫上他和反对打井的部分村民来到打井工地。张来义将钻井台上的电闸拉下,现场顿时一片漆黑,此时,他高喊了一声:“打狗的。”张来义用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向蹲在钻井台上阻拦其拉电闸的村民王龙龙头部砍了一刀,王龙龙受伤倒地。张来义又伙同部分村民开始寻找在工地上的村干部。此时,恰遇前来工地寻找父亲的本村村民要龙龙,随后跟上来的张来义高喊“劈死这个小圪泡”,要龙龙因害怕就想跑,张来义用手中的菜刀在要龙龙右肩部砍了1刀,要龙龙挣脱后逃走。

  接到报案后,土左旗公安局台阁牧派出所立即出警进行调查。第二天,派出所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讯问调查。由于当时拉闸后漆黑一片,现场又混乱不堪,双方都有人受伤,一时也查不出个眉目,此事件不了了之。

  记者了解到,被害人王龙龙、要龙龙后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均为轻伤,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被害人伤情为9级伤残。

  2007年1月26日,张来义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土左旗公安局刑事拘留,2007年3月10日由土左旗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2007年3月12日由土左旗公安局执行逮捕。

  只因一句话被判3年

  2007年4月16日,在事发现场只喊了一句“打狗的”的张六十七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土左旗公安局刑事拘留,2007年5月24日由土左旗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2007年5月25日由土左旗公安局执行逮捕,羁押在土左旗公安局看守所。

  2007年6月27日,土左旗公安局移送土左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07年7月24日,土左旗人民检察院向土左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张六十七因涉嫌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被害人王龙龙、要龙龙均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土左旗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该案审理后,法院在2007年10月10日下达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采信了土左旗人民检察院的指控,认定被告张来义、张六十七分别持刀向王龙龙头部、右臂砍了1刀,在要龙龙的右肩各砍1刀。据此,法院认为,被告张来义、张六十七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张来义、张六十七有期徒刑3年,共同赔偿王龙龙医药费等共计39499.29元,共同赔偿要龙龙医药费等32861.26元。

  张六十七对土左旗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依法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王龙龙、要龙龙就民事赔偿部分不服,也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土左旗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将该案依法裁定发回土左旗人民法院进行重审。

 [1] [2] 下一页

[责任编辑 刘宇峰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