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闻网首页 - 新闻 - 评论 - 信息 - 旅游 - 楼市 - 汽车 - 女性 - 美食 - 教育 - 招考 - 理财 - 经济 - 播客 - 博客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乌兰察布新闻 正文
化德县7.6亿元打造品位城镇
内蒙古新闻网  10-12-01 09:5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乌兰察布新闻网  
 

  今年以来,化德县抓住国家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机遇,因地制宜、乘势而为,切实把小城镇建设与县域农牧业、工业等特色优势产业调整和发展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城镇道路、供水、供热、供气、住房、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努力打造宜居、宜业的高品位城镇。

  今年,该县基础设施、公益性建设以及商品房开发共计开工42项,总投资7.6亿元,其中包括15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2项公益性建设项目和5项安居工程建设,是历年来投资最多、建设规模最大的一年。

  ---城镇道路建设。新区道路建设工程,总投资3863万元,完成六条道路上油工程和三条道路的路基及上油工程,建设总长度为10008米,道路面积166325平方米,“五纵五横”的城镇道路框架已经形成。

  ---污水处理工程。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预算总投资为3600万元,日处理能力为10000立方米,目前办公区和生产区土建工程基本完工,铺设排水主管网7公里,污水处理设备已安装一部分,全部工程将于2011年6月底竣工,并交付使用,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将极大地改善长顺镇的卫生环境。

  ---集中供热工程。引进鄂尔多斯鑫德热力公司投资2110万元在旧区建设集中供热工程,一期工程于6月10日开工建设,安装20吨锅炉2台,铺设管网10公里,建设换热站2座及配置其他配套设备,供热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新区集中供热面积新增近10万平方米。全县集中供热能力达到95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5万平方米。

  ---集中供气工程。引进张家口东方燃气公司投资2200万元,实施新区集中供气工程。铺设供气主管道4公里,供气设备已安装完毕,现正在试运行。工程正式运行后,全县集中供气户将达到5000户,集中供热率达到36%。同时,汽车加汽站正在建设当中,年内有望投入运营。

  ---城镇供水工程。投资3007万元,确定了新的水源地,新打水井10眼,铺设主管道13.67公里,日供水能力达到1万吨,年底将全部投入使用,供水困难这一多年来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从根本上得到了有效解决。

  ---会展中心建设工程。会展中心占地10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940平方米,总投资2580万元。建设项目包括四部分:报告大厅、会议区、展览区、地下室即附属功能区。工程于2009年9月20日开工建设,2011年6月底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

  ---西山生态公园。西山生态公园计划总投资3500万元,规划占地面积2880亩,其中一期工程建设面积为1880亩,规划建设入口景观区、假山石林景观区、生态广场区、西部金三角休闲景观区和观景塔五大部分。工程于2009年开工建设,全部工程将于2011年完工,公园的建成为广大市民又增加了一个休闲健身的场所。

  ---人民广场改造。完成一座高21.10米、由103块不同形体的“德”字石雕组成的主体雕塑—“百德柱”建设和广场橡胶坝水景、文化长廊、张拉模以及广场的美化、绿化、亮化配套工程,全部工程将于2011年6月底全部完工。

  ---中心广场商业小区。广场商业小区占地面积9264平方米,规划建筑6栋商业楼和中心广场一处。小区总建筑面积18480平方米,总投资2600万元,于2009年6月1日开工建设,2010年10月底全部竣工。

  ---商贸物流综合园区。新区商贸物流综合园区占地面积1096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预算总投资8000万元。园区建成后集运输、仓储、配货以及小商品批发销售为一体,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目前已完成投资800多万元,全部工程预计2012年10月底完工

  ---四星级新区宾馆。新区宾馆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占地面积达8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2000平方米,按四星级标准设计,一次可接待380人住宿,500人同时就餐,最高楼层为10层,楼体全部为框架结构。2010年7月20日开工建设,预计2011年8月底交付使用,将填补化德县没有星级宾馆的空白。

  此外,该县廉租房、移民楼、经济实用房、校安工程、街道绿化亮化美化、县医院改扩建工程等一大批事关民生和长远发展的城镇建设项目,逐项完成,城镇服务功能更加完善,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责任编辑 孔维维 ]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