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全区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累计核减不合理资金达70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评审项目达6356个,核减不合理资金42亿元。
据介绍,我区财政投资评审立足于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坚持评审为财政预算管理服务的原则,工作重心由“决算评审”向“预算评审”前移,评审内容逐步由基建项目向所有专项投资铺开。5年来,全区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在做好基建项目预决算的同时,不断拓宽投资评审业务领域,评审内容涉及地矿、企业科技、环保、土地治理、公益事业等各个行业,覆盖了财政工作的全部。
5年来,我区积极探索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的“先评审、后核定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中的“先评审、后拨款”、政府工程采购制度中的“先评审、后采购”评审工作机制,为财政部门核定项目支出预算、审批项目决算和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为实现项目支出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服务,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后5年,我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将完成财政投资评审事业的主要基础性建设,实现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职能设置和评审业务的基本规范,使财政投资评审成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中一项较为规范的基础工作。其重点是按照预算管理的需要完成必要的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体制建设、机制建设和业务规范建设,基本实现全区财政评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并在依法评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记者庞俊峰 通讯员高向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