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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之路未有穷期——写在“五五”普法收官之际
内蒙古新闻网  10-12-05 10:41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时光荏苒。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这个日子的到来,意味“五五”普法工作即将结束。

  全国普法办主任、司法部部长吴爱英表示,经过20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五”普法成绩斐然

  在浙江省余姚市永丰村,小小的一份《今日永丰》,虽然只是村委会办的每月一期的报纸,却是全村2700户人家必读的刊物。从永丰村干部报酬情况公开表,到2010年1至3月公共事业类支出;从抓获盗窃嫌疑人消息到低碳生活倡议书,村规村务,大事小情,一目了然。

  这份报纸是永丰村民主法治生活的一个窗口。村委会主任鲁根春说:“只要有一件事不经过民主程序、不符合法律文件规范,村民都有可能提意见,所以,我们必须按制度办事。”

  近年来,永丰村通过把“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阳光村务八步法”(村里民主决策程序)以制度的形式确立和固定下来,让这个人口近2万的村子走上了民主法治的发展之路。

  从2006年开始实施的“五五”普法活动,首次将农民列为重点普法对象。“民主法治村”的创建活动是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五五”普法还广泛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初步实现了从启蒙教育到提高以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为重点的全民法律素质教育的进展。

  据统计,5年来,全国县级以上普法机构和相关部门共组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80000多次,各地机关、学校、社区、企业、乡村、单位等共开展法制文艺等多种形式宣传50多万场次。

  开展法治城市创建活动是“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明确要求,是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结合的有效载体。2008年以来,各地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制定下发的《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目前,全国80%以上的省区市、90%以上的地市和95%以上的县市区制定了中长期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开展了依法治理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使法制宣传教育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广泛性,很多地方结合本地实际推进普法。云南省通过普洱市孟连事件等重大群体性事件、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等严重影响民生事件,大力开展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河南省逐步建立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县级人民调解指导委员会,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尝试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等新型人民调解组织……

  同时,许多部门、行业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国妇联加强“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反家庭暴力热线及流动妇女维权热线建设,推动解决了一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一步畅通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12333”等咨询服务渠道,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法律、政策解答、信息咨询和有关查询服务……

  5年来,普法工作成绩显著,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领导干部是普法重点

  公权力应当在法律设置的边界和框架内规范行使。因此,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成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

  2007年2月,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

  2009年9月召开的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经验交流会上透露的数字显示:“五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参加国家和地方“五五”普法讲师团组织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学习的省部级干部达2万多人次,市、县级领导达300多万人次。

  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习法律、政府办公会前学习法律;依托党校、行政学院,进行系统的法制培训;通过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论坛、典型案例分析、开办干部法律网校等多种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形式丰富多样。

  全国普法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和绝大多数地市出台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学习培训、考试考核、学法档案等多项制度,促进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为避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摆样子、走过场”,河北省唐山市把法律知识考试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由市普法办统一命题考试。实行考试合格证制度8年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96%以上,累计有1300余名县级干部通过了法律知识考试。

  2008年11月,浙江省举行了省管领导干部集中闭卷法律考试。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积极践行“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办事”的理念,积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同时,各级党政机关也在不断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如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听证公示制度等。

  据统计,我国目前有8200多个党政机关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在决策过程中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吴爱英表示,“五五”普法期间,随着学法用法的深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普法之路任重道远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部分地区和一些领域社会矛盾增加,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在新的普法阶段,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依然是普法的重要任务。

  不久前,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以“协调会”决定否决两级法院生效判决见诸报端,重庆李渡工业园区管委会发公函“警告”法院“不得一意孤行”被媒体曝光,“钓鱼执法”“躲猫猫”等事件,人们还记忆犹新,少数官员采取批条子、打招呼等方式破坏依法行政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规范执法、依法行政是最好的法制宣传。近期,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这是继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又一重大举措,彰显了政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心,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大好机遇。

  普法,也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我国地域辽阔,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在广大西部地区、边远山区法律服务和法律工作人员还十分缺乏。检察官、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送法下乡还要长期坚持。马背法庭、大篷车法庭还要继续在山区、牧区行走。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也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必须被全社会尊重和信仰。普法的要义更在于法制宣传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只有持之以恒地坚持法制宣传和法制实践“齐头并进”,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实现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普法之路未有穷期。 (记者杨维汉、崔清新、周英峰)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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