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本报报道了渝北区一摩托车司机用绳子将一条小黄狗的脖子死死勒住,拖行了近300米后将小黄狗打死的事件,引起了广大读者与网友的强烈愤慨。截至昨晚9点,这条新闻在大渝网上被点击10万余次,网友回复上千条。有网友还自发开展了“寻凶”行动,昨天下午5点半,渝北“虐狗男”被网友们逮住!网友们随即将他扭送到了火车北站交巡警平台。
网友现场“悼念”小黄狗
昨日下午3点,重庆小动物保护协会与读者、网友40余人,在渝北梧桐路为被残忍虐待致死的小黄狗举行了“悼念”活动,大渝网友们拉着横幅强烈谴责“虐狗男”的行为,引起了不少周围居民的围观。73岁的李婆婆是附近的居民,得知这一虐狗事件后,她连声说:“太可恶了,太可恶了,一定要抓到他严惩!”
摩托车还挂着虐狗绳子
昨日下午5点左右,一名围观群众向小动物保护协会秘书长彭先生反映,说他认识牌照为渝BQ2889的“摩的”车主王银(化名),并且他正在市海事局门口等客。彭先生得知这个消息后,马上与两个朋友一起赶到了位于渝北区丁香路的海事局大门。
“我一眼就看到了牌照为渝BQ2889的摩托车,车主正站在车边悠闲地等业务”,彭先生回忆起当时的情况显得很激动。“你是不是叫王银?”彭先生和朋友随即上前问,车主回答说:“是我。”彭先生又问:“上次那只狗是不是你用摩托车拖然后打死的?”“摩的”车主王银显得有些心虚,只是用眼光打量彭先生,不敢说话,点了点头。
“终于把他逮到了,当时真痛快。”彭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他们一边拉住车主王银防止其逃跑,一边拨打了110报警。没多久,交巡警赶到了海事局大门,将王银带到了火车北站派出所。在王银的摩托车尾部,彭先生和网友们还发现了12月1日的“虐狗”工具——一条带钩子的绳子。
“虐狗男”被控制等待处理
昨晚,记者从火车北站交巡警平台了解到,肇事者目前已被控制,等待进一步处理。一位交巡警告诉记者,由于平台领导与其他几名交巡警已经出警处理另一起案件,所以具体处理结果要等领导回来了解情况后才能决定。这名交巡警表示,由于目前法律在虐待小动物方面尚处空白,所以对于这样影响恶劣的虐狗事件最多按照治安案件来处理。
律师:可处1000元罚款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段勤认为,虽然我国目前对于保护小动物方面没有专门立法,诸如前段时间出现的虐兔、虐猫事件,我们对当事人除了予以道义上的谴责以外,不能运用法律对其实施制裁。他说,一些地方通过行政法规或者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形式,把对小动物的保护纳入了法律范畴,比如本文中当事人虐待的犬只就属于这种法律保护的范畴。根据《重庆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第18条和第36条的规定,对于这种虐待犬只的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处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的罚款,这种对当事人施以行政处罚的行为实质上就是对犬只的一种保护行为,这种可喜的进步或许就是推动将来保护小动物立法的开始。
新闻面对面
“准备把黄狗拖回家吃”
王银家住渝北区宝圣西路,今年44岁,长期在渝北梧桐路一带从事摩的生意,附近居民说他外号叫“糯包谷”。昨晚9点左右,记者在火车北站交巡警平台看到虐狗肇事者王银,他戴着与照片中一样的红色头盔神情茫然地坐在一旁,面对记者他显得有些畏惧。
记者:用摩托车拖小黄狗的是不是你?
王银:是我。
记者:你是怎么捉到那只小黄狗的?
王银:它是流浪狗,我在渝北区城乡结合的地方看见它被车撞伤趴在路边,就准备拖回家吃。
记者:你不觉得这样是在虐待它吗?
王银:反正它都受伤快死了。
记者:照片中小黄狗一直在挣扎,你为什么不停车?
王银:我不敢去碰它,怕它咬我。
记者:你现在觉得自己的做法对吗?
王银:我晓得我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