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让他们更好地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11月29日,乌海市出台新政策,在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给予少数民族群众以更多优惠。
今后,乌海市将少数民族困难群众优先纳入低保;对低保家庭少数民族,在本地低保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基础上,女35周岁以上、男45周岁以上的少数民族无业人员即可享受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
在公益性岗位中,保留5%—10%的岗位面向少数民族困难群众,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少数民族群众;对自主创业的少数民族群众,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上浮50%。
乌海市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凡属于低保家庭的少数民族群众,可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区合作医疗保险;每年为60岁以上的少数民族群众免费进行健康体检1次,并建立少数民族老年群体健康档案。同时,乌海市对蒙授生考入本科的一次性资助1万元,并扶持少数民族大学生就业,注重少数民族人才的选拔任用。在住房保障方面,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少数民族,乌海市将优先纳入城市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优先提供实物配租,在原租赁补贴标准基础上提高20%。(记者于海东 特约记者刘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