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我区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累计建设保障性住房82.7万套,使部分低收入人群居有定所。
“十一五”期间,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呈现出由平稳发展到快速增长态势。2006年到2008年,为平稳发展阶段,建设的主要项目为经济适用房。2008年四季度以来,按照国家“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区加大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特别是今年,建设力度空前。截至11月底,已开工39.23万套,超计划任务1.52万套,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涵盖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等九大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全部项目。
为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自治区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与各盟市签订了责任状;自治区政府在今年上半年还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通知》,对施工企业在税费和土地使用等方面给予进一步优惠;今年9月初,自治区还出台了考核问责制和按月通报制度,以确保各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推进。
2009年,自治区拓宽资金渠道,除在土地出让净收益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提取一定数量的资金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外,还通过国家开发银行搭建了统一的融资平台,全区197个廉租住房新建项目共申请贷款19.78亿元,较好地解决了2009年以及部分2008年廉租住房建设项目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今年,自治区进一步加大本级资金支持力度,共安排各类保障性住房配套资金14.49亿元,比2009年增加了7.84亿元。(记者 李永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