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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召开贯彻落实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内蒙古新闻网  10-12-16 09:50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日报  
 

  12月14日上午,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任亚平部署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佳出席会议。

  胡春华指出,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传达学习中央会议精神,把基层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当前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坚持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力争每年在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方面办几件实事,切实抓出成效。要坚持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要坚持自上而下指导和自下而上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根据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特点,确定相应的公开内容和形式,搞好试点工作,总结成功经验,一步一步向前推进。

  胡春华强调,党务公开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抓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坚持边摸索、边总结、边建设、边完善,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推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

  任亚平指出,按照中央《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全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到2011年底,自治区要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和其他单位的基层党组织全面实行党务公开。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部署,抓紧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认真付诸实施;各级纪检、组织、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工作,努力形成工作合力。

  自治区有关部门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自治区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中央驻区金融机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书记、党委分管党建工作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驻盟市自治区直属及中央驻区单位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记者 郎俊琴)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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