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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新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内蒙古新闻网  10-12-20 16:3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鄂尔多斯日报  
 

  今年,康巴什新区出台了《康巴什新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及《康巴什新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医疗救助体系。

  出台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对患大病进行住院治疗的,不设起付线,不限定病种,年救助标准为8万元。对患大病不需住院的人员,凭门诊发票或购药发票,每半年给予一次票据总额50%的救助,年救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给予票据总额55%的救助,年救助总额不超过3万元;对患有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又不需要住院的人员,凭门诊发票或购药发票每年给予一次票据总额40%的救助,年救助总额不超过1000元。

  今年,康巴什新区预算医疗救助金50万元,截至目前,已救助重大病患者26人,发放救助金24.2万元,保障了辖区内困难群众及优抚对象就医难、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等问题。(作者:张勇)

[责任编辑 赵文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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