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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人民法院要借助媒体提升群众知情权
内蒙古新闻网  10-12-22 11:05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北方新报  
 

  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李建平12月17日在全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即日起,本院和7个旗县区人民法院将把信息宣传工作作为推进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主动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信息沟通,通过借力媒体宣传来充分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知情权等权利。”

  当日,巴彦淖尔市法院宣传工作会议作出如下决定:把宣传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健全宣传机构,建立宣传考核奖惩制度,加大考核结果在中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中所占分值,对在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定期表彰奖励,形成“你追我赶、争当先进”的宣传氛围;建立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人民法院重大活动、重大工作举措、重要调研成果、重大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等,使其成为“立足大众需要、回应社会关切、解答群众疑惑、疏导公众情绪”的平台和窗口;建立健全舆情监控、敏感事件处置机制,适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发布敏感事件的简要消息、核实情况、处置措施、初步结果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做好后续消息发布;完善与新闻媒体的协调、交流机制,主动向媒体通报法院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举措,对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重大活动邀请媒体提前介入共同策划,提升宣传质量。(记者 张俊飞)

[责任编辑 曹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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