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乌兰察布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目前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42344件,办理139497件,办结率达98%。今年1-9月份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18108件,办结率达100%,即办率达到47%;办理并联审批件5070件,审批时限减少了41%,政务环境大大优化。
集中办理。现在各个部门内部将分散于各科室的审批职能集中于一个科室,然后整建制进驻中心,所有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全部进驻中心,实现了社会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集中在中心办理,群众只需“进一个门”,就可以办所有的事。
公开办理。所有进厅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从审批项目内容、办理审批需提交的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窗口工作人员身份和监督电话等全部公开,群众办事可以通过服务大厅的“公示栏”、“服务指南”、触摸屏查询系统等多种途径了解办事程序,而且办理审批业务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
规范办理。中心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对进厅办理的项目按照即办件、承诺件、退回件、上报件、补办件等科学分类,业务办理过程坚持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规范审批行为,做到业务办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
联合办理。对涉及招商引资等重大审批项目,根据审批项目内容,由中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指定牵头部门和协办部门,实行联合踏勘,同步并联审批。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不完整的要及时反馈有关部门,严格界定责任,尽最大可能缩短审批时间。
优化服务。在服务大厅设“总值班台”,抽组中心熟悉业务的骨干分子轮流值班,一方面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引导服务,同时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大厅设有银行、商务中心等服务机构,尽可能方便群众办事,中心成立“大项目接待代理服务窗口”,为投资者提供陪办、领办、代办服务,努力营造良好服务环境。(杜君和)